世界杯需要版权吗?
我怀疑你问的是法理上的事儿,但是你说得挺像技术流。 所以还是说点儿实际的吧…… 首先,WADA(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是独立于奥委会的,所以理论上来说对奥运会是否进行转播没有决定权——除非他们跟奥委会签了协议,否则奥委会也没有义务给他们提供转播权限。 不过由于奥运会的巨大关注度甚至超过了世界杯,而且从1960年代开始就有电视台给奥运会转播了,因此基本上奥运会转播权也归WADA所有……
当然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些权利并不是“版权”,而是“广播组织权”。因为奥运会赛事本身并不受著作权保护(奥林匹克五环图案除外)。 “版权”是作者享有的发表、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而“广播组织权”则是播放者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公开地通过无线方式传播电视节目节目的权利和公开地通过有线的传播电视节目节目的权利两项内容。 这个概念可能有些拗口,简单地说就是只有电视台才有播放比赛的权力,其他的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在没有支付费用的情况下播放比赛。 WADA之所以能拥有这么多转播权,是因为他们在1988年的首尔奥运会的时候跟IOC签订了《关于WADA对奥运会赛事的广播许可》协议。在这个文件中,双方约定由WADA负责与IOC以外的其他组织谈判奥运会的相关转播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IOC负担一部分。 该文件至今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