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乒联主席是什么级别?
乒乓球运动在中国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中国乒协的层级也是一直变化着的。 2001年以前是中国乒乓球队的主办单位中国国家体育总局乒羽运动管理中心;2001年成立中国乒乓球协会,为社团法人;2003年升格为中国体育总会团体会员单位。 从协会的称谓也能看出其层级的上升。
那么既然是社团法人,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一般应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管理(详见第四款第二项),但实际上并不如此简单。 2006年的时候原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助理冯建中在答记者问的时候提到“目前,我国有各类民间组织80000多个。其中,全国性的一级民间组织1594个”(见《人民日报海外版》2006.12.7第3版)。
这里就提到了“各级”和“全国性的”这样两个词汇。 首先说“各级”,这个很好理解,就是指省、市、县以及乡镇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行政机关。那么这样的表述实际上就是承认了省级以下包括县级在内的人民政府对乒乓球协会的直属管理。
再说说“全国性和地方性”的问题,这个问题就复杂一些了。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组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商务部。同时明确,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来属于商业部的商标局被划转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成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商标注册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工商行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商标注册管理工作。也就是说,从法律上来讲,只有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才有资格代表中央政府来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同样,在乒乓球领域,由于没有更高层面的法律确定国家乒协的地位,因此理论上来说还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来代表中央政府来发奖牌,国家乒协和各地乒协都应当接受这一级别高度的认定。 另外需要提一下的是,虽然中国网球运动员也曾在世界大赛上夺得金牌,但是和中国乒乓球一样,羽毛球项目也是中国奥运代表团夺金热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