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比分以什么为准?
这个得分是按最后投篮得分的那个人为得分,还是按最终进攻有效,防守有效? 简单说就是: 这次进攻100比95,末节最后5秒攻方绝杀,得分加一;下次进攻96比103,末节最后3分钟防方打出2+1,得分减一。这样是不是比较合理呢? NBA现在是这样计算比分的。 上半场(上下半时各20分钟)中,每两队之间的比赛中进球数超过200个的,进球数保留至整十进位;少于200个的,四舍五入取整数。例如,全场比赛共投进84个球,则上半场的分数为“84+84=168分”,全场比赛投进78个球,则上半场的分数为“78+78=156分”。 在下半时和加时赛(如有)中的进球不再计入上半时的总分,而只计作新增得分,并且采用四分之一时的计算方法使全场总得分保持为整数。如果加时赛后全场总得分仍不是整数,则减少末节比分中的一分。例如,全场比赛共投进109个球,末节打了25分钟,有3次失误,最后两分打进,加时赛双方均有加罚一次的机会并全部命中,这样最后总共进了117球,则得分计算如下: 117-3+2×1.2=112 从数据上看,NBA对进攻效率更为看重,鼓励对抗、防守犯规和失误都会导致球队失分。因此会出现一些匪夷所思的高分,如掘金和湖人的比赛,两队合计98次出手只进了93球,命中率不足五成却轰下218分! 而有些比赛则是两队疯狂打铁,在正常进攻时间耗尽的情况下,加罚加时又继续送分。不过这种极端情况出现的概率很低。 另外说一下三节打卡和第四节提前换下的规定。NBA自2005/06赛季开始引入季后赛,允许各队在三节结束后打卡下班,但前提是领先达到10分且最后6分钟不上替补。2011/12赛季起这一规则扩大适用范围到常规赛。但是季后赛依然维持着过去的规定——除非大比分落后或受伤,球队必须打满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