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欠款13万会坐牢吗?
一位来自山东的年轻人,因为购买了327注彩票而没有中奖,然后就对公共实行了敲诈勒索,并且还向工作人员索偿,而最终,这位年轻人因无法忍受没有中奖的痛苦,而对社会实行了报复。这样,这名年轻人究竟犯下了哪些罪行呢,是否应该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呢?
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威胁等方法,多次强行索取他人钱款共计133,99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在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赵某只是不想还彩票的金额,那他是否是诈骗呢?这时,我们就必须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所谓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很显然,赵某并没有使用欺骗方法,而是使用威胁和暴力手段,所以这不属于诈骗。
如果赵某只是为了不还彩票钱,而对其工作人员实施恐吓并抢走他们的手机,这属于抢夺。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抢夺的,才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我们无法了解到赵某购买彩票的具体情况,但不管情况如何,从他因没有中奖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恐吓以及抢走了他们的手机可以推测出来,赵某购买彩票的金额不会很大。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规定为二千元至五万元以上,但如果考虑到赵某所抢的手机价值以及他多次抢劫且面对的是工作人员,这些行为都应该会被加重处罚。
所以,从赵某的行为来看,尽管他并没有侵犯他人的健康以及人的生命,但他犯下的罪行依然是暴力犯罪,虽然他最终的动机是为了不偿还彩票钱而报复社会,但是这并不影响他需
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