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奖项怎么设置?
1956年,FIFA在瑞士苏黎世成立了一个临时委员会,专门研究改革方案以加强管理、促进比赛及增加财政收入等事宜。 1958年是国际足联重要的一年:瑞典世界杯是首届世界杯赛事;另外成立了现代足球史上最著名的机构之一“国际足联公平竞赛委员会(The FIFA Fair Play Committee)”,该组织由英国前首相温斯顿·丘吉尔担任主席;最后,为了适应电视转播的需要而首次制订了赛制和分配奖金的规则。
1960年在巴黎召开第32次代表大会时,大会正式决定将公平竞赛作为国际足联的价值观。 同年7月,法国举办了第四届欧洲国家杯决赛周(UEFA European Championship Final Tournaments),共有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联邦德国、英格兰、法国、匈牙利、意大利、荷兰、挪威、西班牙、瑞典和苏联十三支球队参加。最终东道主法国队获得冠军,这也是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冠军头衔。 在那之后的几十年里,该赛事先后改过多次名字——1964年的皇家欧洲杯锦标赛;1976年的欧锦赛;直到今天,我们称之为“欧洲国家杯”或简称“欧国杯”。
1962年和1966年分别举行了第二和三届世界杯决赛周,巴西和英格兰则相继夺冠。当时只有十七个国家参加,因此每队只打四场比赛便可决出冠亚军。但到了第三界赛事,参赛球队已经增加到二十二个,因此赛程便改为五战三胜制。 在这期间,国际足联还进行了另一项重大改革:取消联赛制度,所有国家队都要参加每两年举行一次的洲际联赛。这项计划始于1960/1961赛季,目的是将国际性比赛的场次减少到最少。
但是,尽管这项措施得到了各洲足协的支持,却没能得到会员协会的理解和支持,尤其是欧洲足协和美洲足协更是反对这一做法。由于欧洲各大联盟拒绝放走他们的球员,国际足联于次年宣布放弃实施这一计划的打算。 在此后的几年间,国际足联又进行过数次试验,例如试行一种新的计分方式,即把胜利记为二分,平局记为一分的“积分法”(point system)以及实行与现在的赛制很类似的洲际小组循环比赛办法。但这些尝试都没有取得成功。
从1960年代中期开始,国际足联便开始筹备进行大规模的体制改革,其中心思想就是让各国足坛精英人士更多地参与其中并让他们行使更大的权力。通过几年的准备后,这些设想终于在1974年被付诸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