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中的奖是现金吗?
生活中有很多在现实生活中,面对机遇我们可能会失之交臂,但是如果缺少一点明智的理智,那么我们就可能错失良机,失去回报。生活中有很多的人们,在购买彩票中中了大奖。那么,彩票中的奖是现金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中奖的性质上来分析一下。我们知道,我国目前有三种彩票,即国家福利彩票、国家体育彩票和地方彩票。这三类彩票,属于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公益事业,他是国家相关部门以设立特别奖金为目的,采用特定的电子投注方法,为社会公众获取报酬。报酬是对参加彩票游戏所付出资金的一种补偿,而这种补偿又是以奖励为目的,所以称为奖金。
我国彩票的奖金发放办法有三种。一是现金兑付,二是公益金兑付,三是实物方式兑付。从我国彩票发行以来的历史情况来看,用实物方式兑付奖品的较少;用公益金兑付的,虽然近年来有所增加,但总体来讲,也是较少;而采用现金方式兑付的较为常见。所以,当人们赢得彩票奖励时,这种奖励一般都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从世界上其他国家彩票的发展情况看,也有三种形式:一是以实物取代现金,二是一部分以实物,一部分以现金的方式发放,三是全是以现金方式发放。所以,从世界彩票发展的现状来看,以现金发放奖券也是世界流行的趋势。
据报纸及广播媒体报道,自1978年我国恢复彩票发行至今,全国彩票累计销售额已经超过1万亿元,创造利润近3000亿元,成为世界上发行彩票种类最多、销售量最大的国家。在创造巨大社会财富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社会高收入群体。
我们知道,在销售彩票的过程之中,也是产生社会收入的一种形式。社会收入是一个经济概念,它是社会资本形成的基础,也是建立新的固定资产的物质基础。
从收入来源看,它可以分为: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资本收益性收入、行政管理性收入等;从资金的使用方向看,它可以分为:经济发展性支出、社会文卫事业性支出、行政管理性支出等。
彩票发行作为一种特殊的经销行为,是建立在履行国家义务的基础上的,是国家对社会公众作出的承诺,是人们奉献爱心的体现,也是国家调节收入分配、平衡社会财富的一种手段,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
其实,彩票是一种完全符合“国家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金融工具。它既不同于一般的商业行为,又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给付行为。从世界范围看,对彩票的立法,大多是在公平与正义的层面上,围绕其对社会的不利影响加以规定,并没有基于博彩活动的性质予以特别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