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中奖要实名吗?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中奖者的合法权益,《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彩票品种的规则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中奖者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需要出示身份证件兑奖的,主要指一些设固定奖金的彩票品种,主要是为了解决不同地区、不同时间中奖的奖金差异问题,其主要思路是,在开奖结束、中奖彩票销售区域的全部或者部分奖金已经固定的情况下,对出现弃奖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兑付的奖金,可以用于增加在该中奖彩票销售区域内销售的同品种彩票中奖者的奖金额度,因此这类彩票在兑奖时需要查验中奖者身份,以确认是否是在该中奖彩票销售区域内购买的彩票。对于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彩票公益金、高等级奖的奖金这三种资金,目前实行全国统一的分配比例,中奖者在兑付这部分奖金时,无须出示身份证件。
中奖彩票是中奖者兑奖的唯一凭证,因此彩票中奖者在兑奖时,必须持中奖彩票,如果彩票因破损、污渍 etc.,致使不能正确识别的情况下,就不能兑付。同时,为保护彩票购买者、中奖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特别强调,兑奖者应当在兑奖有效期内一次性兑奖。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