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怎么判点球?
国际足联规定,当球员在球场内被拉倒时,若裁判认定其属于犯规行为,且该动作足以使球员失去平衡而摔倒,则判给受害者一方一个“任意球”;如果拉倒球员的动作非常轻微(几乎不构成直接导致他倒地或失去平衡),此时裁判不会吹停比赛而会继续比赛直至中场休息。 任意球的判罚依据是:球员是否失去平衡是关键性因素——只要球员明显失去平衡,那么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该动作都构成了直接或间接的犯规,应被判为任意球;反之,则不应被判罚。但有时,一些动作虽然使球员失去了平衡,但却并非直接原因造成的(例如对方球员冲撞了防守队员使其失去平衡并摔倒在地,而防守队员为了维持自己身体平衡而又触到了球才最终导致本方门将犯规),这种不属于直接因素构成的行为就不应该被判罚任意球,否则就违背了公平竞赛的原则。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裁判会根据场上情况决定是判罚任意球还是不给任意球。另外,在禁区内的任意球一般判给犯规的一方,而在禁区外的任意球一般都判给非犯规的一边(当然这并不具有强制性,裁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决) 而直接任意球是指:任何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行为都会造成直接任意球的产生。
间接任意球是一种较为轻微的犯规,包括:
1、故意手球(脚);
2、用拳击击球;
3、用腿挡出球路而干扰到守门员的解围(即“绊脚”)
4、铲球未控制好力度(通常指脚);
5、踢或故意踩踏对方人员;
6、在非对方禁区冲撞己方球员,并因此导致后者倒地。 这六项犯规中的第一项和第三至第六项均属主观性较强的犯规。
第二项则比较复杂,因为间接任意球的判罚标准是看是否影响了比赛的进行或是是否严重影响了比赛的秩序而非要看是否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