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迪卡是什么?
“羽毛球、乒乓球”这两个运动项目,在中国开展得最为普及与大众化。其中尤以羽毛球为甚;而乒乓球虽然大众参与程度高,但多限于业余爱好者。在社会上经常会有“羽毛球高手”与“乒乓球高手”的争论或评判,那么这两种运动的等级划分该如何确定呢? 在我国体育界一般采用1984年制定并实施的《中国羽毛球竞赛规则》和2001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乒乓球竞赛规则》作为评定运动员技术等级的准则。同时,这些规则也对各种技术分值进行了规定(见表1)。 表1 几种竞技体育项目的技术积分制(部分) 因为规则中各单项技术分值都设置了一定的基准分,所以只要完成相应动作,就可以得到相应的分数。这样计算起来的确很方便,但在实际评定运动员技术水平过程中却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各个项目对各类技术的使用要求不尽相同,有些甚至相差甚远,因此很难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不同项目所要求的技战术水平;
第二,技术水平的评定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如裁判员对技术动作的理解、判定能力,以及选手自身的感觉等都会影响最终的成绩;
第三,技术评分具有时代特点,某一时期形成的竞技优势会在一段时间内保持领先,从而取得技术评定的优势;
第四,技术评分标准难以量化,难以区分微小的技术差异。 以上多种因素使得技术的评定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人为因素。
为了弥补传统计分制的不足之处,近年来很多项目都开始使用“效果制”进行评定。“效果制”更侧重于对选手最终成绩的评价,忽略具体技术过程中的环节。因为成绩是客观的,是可以量化的,通过成绩可以比较出运动员之间的差异。但是忽视过程而只看重结果往往会使一些运动员采取投机取巧的方法获取好成绩,从而使“效果制”的评价出现偏差。如何把握好“效果制”的度成为运用该考评手段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