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依然需要死刑?
我赞同这个答案的部分观点,补充一个事实,可能没有多大的关系,但是我认为还是挺有意思的,那就是: 很多国家(包括所有欧盟国家)是没有死刑的.因此他们需要另外设立一种制度来代替死刑,这类制度有的称为"无期徒刑”,有的则称“终身监禁”。
在中国古代是“刺配边疆”,在现代文明初兴的时候,欧洲和北美一些州是“流放孤岛”,比如美国曾经将犯人发往阿拉巴马州的塔斯卡卢萨(Tusculosa)看守森林,这个地方因为气候寒冷,犯人去了之后都很难活着出来。随着文明的进步,人们逐渐意识到,还是直接杀死犯人比较人道(因为死亡是最快的解脱方式了!!)——要知道,在旧社会,刑罚可不仅仅是惩罚,更有羞辱、贬损人格的意义在里面。
18世纪英国犯罪学家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就认为,对罪犯最人道也最经济的处罚方式是“把犯人关在一个铁屋子里,直到他死去”——这显然是最早的“死刑缓期执行”了。当然,这种刑法的缺点就是耗费资源太大,于是有人试图改进,希望找到一种“不费钱又能折磨犯人”的办法……
这些理论后来都进入了美国的司法体系,不过不是作为监狱里的铁屋子,而是作为新创立的机构:联邦监狱局(Federal Bureau of Prisons,简称BOP)。现在BOP管理的监狱里,关着大约20多万名重刑犯,这些犯人每天的活动主要是学习如何缝纫、做木工或者烹饪,他们也有电视看,每月还可以寄信和报纸给家人和朋友。 但是如果犯人出现越狱或暴力行为,他们就会回到监狱里的普通牢房,重新忍受饥饿、潮湿、恶臭、蚊虫叮咬的滋味,以及与老鼠同睡的可怕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