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的规矩是什么?
1 比赛前双方确定所打球拍和颜色,比赛过程中不得更换,如发现换拍子或颜色不对,当场判输;
2 发球必须发稳、发死,不允许偷发侧旋球(注:此项目为判定标准,非处罚项目),如第一次发球失误(不是出界)且对面没有接球进攻,则视为发球失败(扣一分),连续两次发球失误(扣两分)取消该局比赛资格;
3 每人每次发球须有明确指向性(不能发无球),并且至少要有半步以上(从双脚着地那一刻开始计时)移动,否则判负;
4 接球方可以在自己区域内任意站定,并选择正面或者反面来接球(即可以选择横拍或者直拍的方式来接球);
5 每个球运动员必须有明显的得分或失分表示,如:“该我发球了”、“我接完了”等,否则,算对方得一分;
6 每局比赛结束后双方交换场地,由另一方选手做裁判进行判决。如果一方不满,可以提请第三方裁决。
7 在比赛期间任何时间均不允许交流(包括语言和文字),一经发现,一律判负。
8 有伤病在身或体力不支时应及时提出,以免发生意外。
9 对场上判断不准确,误伤对方,应主动道歉并向对方负责治疗费用。对故意伤人者,除赔偿全部医药费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注:1.对不按上述规则执行或利用规则漏洞侵害对方权益,视情节轻重给予减分的处理;
2.本规则仅适用于非正式比赛,若正式比赛须报经主管单位同意。
发球
在 20 世纪 50 年代以前,运动员发球时,球握在非持拍手中,随意抛起,用球拍击球。发球时可不抛起,球在球拍上停留,随意旋转,使对方不能准确判断旋转性质,带有严重的隐蔽性。从 1954 年起,国际乒联技术委员会开始对发球法的改革进行探讨研究,直到 1984 年才制定了限制发球的规则,成为第一段改革阶段。1984 年到 1990年是发球法改革的第二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允许运动员用一只手或手臂任意触球,但不能遮掩,持球时球不能离开持球手的掌心而且要让对手能看清,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使球离开持球手后上升不少于 16 厘米(现调整为 16 毫米),然后用球拍击球。在第二段改革的7年过程中,诞生了世界冠军,各国优秀运动员的发球技术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产生了直拍横打发球、侧身发球、反手发球、快转球和下旋球相结合的发球、快转球和急上旋球相结合的发球等。因此,1990 年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结束后又对发球法进行了修改,于 1993 年开始实行。1991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的关于发球法的规则是经过全体成员协会 70%以上投票赞成的基础上决定的,即所谓 2/6 规则和 3 秒钟规则,这些规则在第 42 届世乒赛中开始运用,并一直沿用到现在。2/6 规则的具体内容是:发球时,球无论是直接被接发球员击回,还是被挡板、地板或对方或本方的运动员的身体(包括球拍)挡住、弹回,只要球在从抛起离手到被击出的飞行过程中碰到球网装置(包括球网、悬绳、网球柱)(简称触网)并落到接发球员的半台(包括中线附近),都算发球有效。如果球在从离手到被击出之前碰到球网装置,判发球违例,判接发球员得 1 分。根据这次改革后的规则,下旋强烈、落点极刁的韩国“僵尸球”,日本队横握拍选手的类似“一字推”、欧洲队的“快球”、“上旋球”都被判发球违例,严重威胁着这些队的生存。1997 年 11 月 3 日,在南非德班举行的第 34 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技术会议上,在保留 2/6 规则的同时,通过了把 3 秒钟规则延长到 5 秒钟的决议。这一决议于 1998年 2 月 1 日起生效。
双打
以前,在双打比赛中,发球员将球发出,先由接发球员中的任何一人接球,然后双方轮换还击。1952 年第 17 届世乒赛之后,制定了“当球从空中飞向接发球方台面,接发球员同伴便不得进行还击”的新规则,从而出现了专业的“一攻一削”双打组合。
球网
早期比赛中,乒乓球网只有细金属丝制成网柱和两根平行挂网的细金属丝,后来用带有 38 毫米直径的网柱的 18 毫米直径的圆形悬绳代替。从第 42 届世乒赛后开始使用球网新规则:网柱必须有一部分镶在球台的护板里面,这样球网就更加稳定。国际乒联大会还决定:从 1998 年 2 月 1 日起,球网缩短至1.83米。
底板
50 年代中期以前,球拍是圆形的。60 年代,出现大弧面球拍。
1954年第 18 届世乒赛以后,国际乒联大会决定:从 1954 年 9 月 1 日起,球拍击球一面的覆盖物应用有光亮表面的材料制成,从 1955 年 9 月 1 日起禁止使用颗粒胶。1978 年新规则规定:允许在球拍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