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彩票1500元会处理吗?
当今,人们生活已经逐渐小康,物质生活逐渐丰富,一些人的精神上开始追求刺激,追求一夜暴富。于是在生活中就染上了买彩票的习惯,有些甚至还发展到每天都买的程度。不过,人们购买的毕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赌博工具,一旦上瘾很难在短时间内戒掉。一些人甚至通过这个消磨时光、发泄内心的一些憎恨,输掉了自身所有资产,甚至背上沉重债务,但依旧没有收手,最终走上歪路,甚至违法犯罪。
有一个案例,小梅是一个农村女孩,初中毕业后就被父母送到了城市,在社会上找了份工作,虽然工作轻松,但工资低微,小梅每个月都要寄回家一部分,剩余自己使用的费用也就不多了。一次,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小梅被一张彩票销售亭给吸引住了,里面各式各样、花花绿绿的彩票引起了她的兴趣。于是她便花了两元钱买了一张,但这张彩票开出的是7、8、9、10、11、12+13。小梅看了当时就傻了眼,因为这张彩票上的数字既不只是13,也不是她所猜的数字,而是一张“六连宝”。小梅兴奋不已,她从未想过自己会有这么好运气,她按照销售亭工作人员说的,去市彩票中心兑奖,结果工作人员告诉她,这张彩票已经有主了。小梅根本不相信,因为这张彩票就是自己的,上面的数字除开13以外都是自己选的,而且自己把彩票拿回家后都看了好几遍了。
后来,几经周折,小梅找到了这个“主人”。这个“主人”是一个大老板,已经60多岁了,住在市中心最豪华的别墅区。但当工作人员表示要找他取回这张彩票时,大老板拒绝了。他说:“这张彩票是在我手里开的,这就是我的。”工作人员表示这张彩票是有人在超市里购买,然后忘记拿了,就被大老板拾到了,就这样开走了。但老板也说这是他的,这张彩票价值高达1500多万,就算那个人真的把彩票拿去了,也不能就这样说这张彩票就变成他的了。双方争持不下,最后只能交由法院处理。
其实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人们看见的东西很多,但归根结底,这种东西的价值,只有你看到并拿到手了,它才是属于你的。如果是抢或者偷的话就是犯法的行为,但如果确实像上述案例那样,一开始是别人丢掉的东西,拾到者善意收取,本质上确实是取得了该物的所有权。所以,在事情发生的片刻,是否还有其他人对该物主张权利,这是一个关键因素,这也成为能否最终将此物收回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