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冠军致敬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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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6日19时50分,伦敦奥运会的圣火徐徐熄灭,伦敦奥运会的全部比赛项目皆已落幕。在北京时间8月6日下午结束的伦敦奥运会男子举重69公斤级比赛中,中国选手刘湘兵不敌加扎尔·阿鲁丁·萨夫里,获银牌。而早在8月3日,中国选手秦凯在男子跳水单人10米台比赛中,以477.08分的成绩获得铜牌,中国跳水队无一人登上本次奥运会该项目的冠军宝座。

然而,在此之前,中国体育报刊发了《向冠军致敬》的大字标题文章,向上述两位中国体坛健儿祝贺。但是,本文以为,对这些人,不宜过度表扬、称颂和推崇,因为冠军并不是“英雄”,当然他的内心肯定富有比普通人更多的“英雄情结”。

第一,从体育项目自身特点来看,竞技体育项目本身,就有竞争、比拼的特点,是超越常人范围的强体力、强心理承受能力、超越极限的挑战,既然是超越常人范围,那么超越了常态的人,理应获得超乎寻常的回报,这是天经地义的“公平”,无需过多的赞誉、褒奖。

举重、健美项目,运动员靠身体肢体力量,压倒甚至克服一切困难和阻力,当然该项目的比赛本身,就有一种以力拔山的神力英雄主义精神;足球、篮球项目,运动员靠奔跑争夺空间位置,力争掌握比赛主动,当然该项目运动本身,就具有追逐、对抗、争先的特质;而像跳水、体操、武术等项目,更是体现运动员的柔韧、平衡、技巧、匀称、俊美,而这些项目运动本身就具有超越常规的美感和韵律性。

总之,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多数是不顾生命安危、全力对抗、超越人体极限的赌命游戏,在这些项目比赛中,当然会产生敢于勇攀高峰、力拔山兮气盖世、不畏强暴、奋力搏击、决一雌雄的竞技“英雄”。

第二,从哲学角度来看,竞技体育项目中产生的“英雄”,不应过度崇尚、表扬和称颂。

一切事物都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即使是同一事物,不同人会得出不同的解释、认识和体会,得出的结果也必然不同。由于每个人的天赋、生活环境、文化训练、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等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对同一客观事物,会有不同的想法、观点和认识,即使是同一个体育项目的冠军,赞扬者赞叹不已,贬抑者蔑视一钱不值。

当前,不少中国人把获得奥运会金牌的运动员视为英雄,推崇备至,实际上,推崇“冠军”是一种幼稚肤浅的“英雄”崇拜心理。

从某种角度而言,冠军只不过是在那一个具体运动会阶段,在某个具体项目上掌握了正确的技术动作,在竞争中战胜了对手,赢得了荣誉,当然冠军是各个具体运动会中某个具体项目上一时的胜者。每个冠军都是在某一项技术和体能上某一方面超越了其他对手,不能代表全部和永远,也不能代表中国或人类的最高水平。

一个人的一生不能以某个阶段的得失来定论,冠军只能代表那个时段的那项活动,不能把“冠军”当成一生的最高追求。如果一个人的最高追求就是当冠军,那么这个人可能会极度沉沦。因为“冠军”只是运动会上的一个头衔称号,就像大学毕业证书一样,并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学识和文化水平。

如果一个人的一生的追求就是当冠军,那么这个人一定会懊丧终身!因为冠军只是运动会上的一个头衔,一个暂时的荣誉,他不能保你下半辈子吃喝无忧。如果仅以夺得冠军为人生的最高目标,那么这个人的人生是有缺陷的人生。因为他最大的追求已满足后,将变得无所追求,最终的结局必将黯然退场。

第三,客观正确评价冠军现象,有助于祖国未来体育事业的科学传承。

我们不应因为今天是英雄,明日就对其喋喋不休;今天斥之为狗熊,明日就对其喊打喊杀。体育健儿只要精神上不松懈,继续发挥自己的优势努力改进自己的不足,不断追求新的技术、新的成绩,不断提升自己,超越自己,就是好的。

竞技体育本身就不是一个稳定的东西,它很容易发生变化。今日的奥运冠军,可能明儿就一败涂地。历史不会记住那些今犹在,事事却已成过往的过眼烟云式的“冠军”。如果今天的欢呼崇拜,明日对“冠军”还是赞不绝口,对“冠军”的过分追捧,将会对“第二、第三代”产生影响。

中国要培养更多的世界冠军,不能把当冠军当最高追求,要培养更多的有运动天赋的民间高手,中国的体育事业将会大放异彩!不唯“冠军”,珍视每一个运动健将,重视基础训练,大力培养第二、第三代世界冠军,才是我国竞技体育事业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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