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国家队允许几个归化?
这个事吧,得分开看。 先说结论:按照中国现行体制和政策,理论上允许同时归化4名外籍运动员,但实际中很难操作。
首先我们来看国务院批准归化的条件 中新网报道显示,国家体育总局申请归化外籍运动员的请示中,有如下表述“这些运动员(指入籍申请者)均出生在外国,成年后加入中国国籍并来华参加体育比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是证明居民身份的有效证件,它证明持有人作为公民的身份和权利义务。
而运动员入籍是中国体育部门授予其参加竞赛资格的身份凭证。 也就是说,即使归化成功,这些球员以什么身份参赛呢?显然是以外国人身份参赛,那么他们拿到的是外国护照,身份证上显示的也是外国人。
我们再来看看2017年体育总局公布的《运动员奖励办法》中对于“归化运动员”的定义—— 该文件中,对归化运动员的定义是指: “依法取得我国国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运动员,由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经国家体育局审核确定的运动员; (一)年龄未满18周岁; (二)无国籍状态; (三)具有外国永久居留权。” 但文件同时也指出——“对归化运动员的申报、审批严格按国家规定办理。”
根据上述文件和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如下推论: 一方面,只有具备中国国籍并且年满18周岁的选手才能成为“本土运动员”;另一方面,无国籍状态或者具有外国永久居留权的运动员在满足其它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归化成为中国竞技体育的一员。 目前国内对于归化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上述两类群体身上,而缺乏对于第三类群体的讨论。
我认为,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最多允许同一时期归化4名外籍运动员,而这4人不可能都是无国籍状态的选手。否则的话,这些运动员一旦加入中国籍,就可以不用代表自己出生的国家参加奥运会了。这显然是不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