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奥运日生产多胞胎?
2013年4月,辽宁沈阳。一对夫妻到沈阳市妇幼保健中心要求做试管婴儿,然而该医院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因为这两人的身体并无异常,如果要在该医院实施手术,必须有不孕不育的病因证明。 夫妻两人随即来到当地另一家著名的三甲医院,该院生殖医学中心为夫妻俩实施了试管婴儿手术。令人诧异的是,仅一个月之后,女方就意外怀孕了。更离奇的事情还在后面,这个“早产”的孩子竟然是个双胞胎! 这个孩子还没出生就给父母带来了大麻烦——他们被当地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告知,由于父亲户籍在辽宁,而母亲户籍在外省,根据法规,他们只能拥有一个孩子;同时,因为没有准生证,这个即将出世的孩子还会受到行政处罚。 而让夫妻俩更加奔溃的是,孩子的父亲认为,既然已经有了孩子,就没有再做试管婴儿的必要了。于是,他拒绝支付后续的医疗费,并单方面终止了和医院的治疗关系。
无奈,女方带着几个月大的肚子,回到辽宁省妇幼保健中心维权。 医生告诉她,按照流程,必须她先做完一系列的检查,才能确定能否再要第二个孩子。但此时她已经怀孕5个月,行动不便,无法长时间排队等待。更重要的是,她第一次来就诊时,并未携带丈夫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我们当时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身份证号码的前六位数。”女方的代理人回忆说,医院方面因此无法为其建档,进而无法安排后续的孕检流程。而这个“无姓名”的病人,正是本案被告陈杰。
面对女子腹中即将出生的胎儿以及无助的女方家属,法院最终判决医院退还女方已经支付的医疗费2万余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